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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器定期检验办事指南

浏览:10099 次    发布日期:2017-06-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一、办理所需资料

(一)填写完整的《容器定期检验申请表》并加盖使用单位公章;

(二)未办理使用注册登记的,先到当地监察部门办理使用注册登记。超过“下次检验日期”还未办理使用注册登记的,须经当地监察部门批准并在《容器定期检验申请表》上签字后,到市特检院申请检验。

二、办理流程

(一)报检:请将办理所需资料提交至院本部或各县市检验站窗口,我院对所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资料无误即办理业务;资料出错时,一次性告知所有改正意见,资料退还,待报检单位完善后重新办理报检业务。

(二)检验:业务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安排检验计划,请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提前做好相关现场准备。

(三)检验办理环节及报告查询:

      网址http://20.20.0.2:8090/index.jsp

(四)领取报告:检验工作完成后,10(球罐30个工作日)个工作日内出具报告,受检单位可到相应的市特检院办事大厅或各县市检验站窗口领取报告、我院挂号信方式寄达、电话通知受检单位联系人员。

三、申请表格索取方式

《容器定期检验申请表》请从市特检院办事大厅或各办事窗口领取,也可在嘉兴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网站http://www.jxtjy.com.cn/下载。

四、收费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检验的收费,依照法律、行征法规的规定执行。

五、收费文件号:浙价费[2004]165号文件和嘉财综〔2015〕655号文件。

六、办理机构:嘉兴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 

七、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夏令办公时间会有调整,请关注我院网站)

八、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检验办理地址及联系方式

 

序号

地  址

邮编

受理电话

受理人

检验电话

报告查询电话

报告查询、领取联系人

1

浙江省嘉兴市祝家港路66号承压一室和承压二室

314050

82082622

徐敏

82053655

顾  静

82133751

82082622

82080915

82064904

82073156

82053655

82133735

高红艳

(承压类)

2

海宁市水月亭西路467号海宁检验站

314400

87077525

钱  瑛

87077528

87077525

87077525

钱  瑛

3

桐乡市振兴中路18号桐乡检验站

314500

88037833

张盛红

88037830

88037829

张盛红

4

浙江省平湖市启元路381号3楼

314200

85118282

鲁婷烨

85582393

85118282

鲁婷烨

5

嘉善县魏塘街道亭桥北路北新埭45号嘉善检验站

314100

84231170

李  红

84231170

84231170

李  红

6

海盐县武原街道海兴路208号海盐检验站

314300

86180099

马秀静

86180100

86180099

马秀静

 

附件:

1、检验流程

 

 

 

2、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申请递交资料一览表

 

序号

文件名称

文件形式

备注

1

检验申请表或协议

原件加盖公章或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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